林大网评论:高校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写在学校“双代会”召开之际
发布日期:2017-04-14

林大网讯(本网特约评论员) 2017年4月16至18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隆重召开。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作为高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高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第一,教代会制度是高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学校民主建设属于基层民主建设的范畴。高等学校作为知识分子比较集中、文化层次水平较高的基层单位,更应该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在党的领导下,为有秩序、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教代会制度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制度是一个制度体系,而不单单是某一项的制度安排,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教代会是对高校内部管理决策的参与。党委是学校的决策中枢,而教代会是在党委领导下,依照规定,独立行使职权,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是学校决策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凡是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党委都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另一方面,教代会是对高校内部权力的监督。高校通过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对教职工进行管理,教职工有权对这些内部权力进行民主监督,对高校的决策及其执行施加影响,规范和制约高校权力方的权力行为。广大教职工正是以教代会为基本组织形式,“以权利制约权力”,实施对高校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

第三,教代会制度是高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我国《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教职工在学校管理监督中行使的民主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形式。教代会制度就是作为高校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组织形式。只有坚持这种形式,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才能从制度上和组织上得到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的行使如果没有组织制度上的保证,民主权利便得不到真正的落实。

第四,教代会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高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作风,是党的根本宗旨在工作作风上的生动体现。党的十八以来,在高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师生员工满意度大幅提升,学校事业发展更加顺畅,成效更加显著,充分展示出了教职员工无比强大的力量。因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充分鼓励和吸引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五,教代会制度是高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高校的工作,无论何时和什么形势,人才、师资才是一切工作的关键。而教代会审议和讨论的问题,既有和如何办好学校有关的重大问题,又有与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的细小问题。所以,每个代表都将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会议。在这过程中,教职员工对学校和个人发展关系的认识得到了提高,大家干事创业的思想得到了统一,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作用得到了发挥,教职工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就会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所谓“上下同欲者胜”,只有广大教职工团结一致,才能克服困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也只有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才能更好地团结广大教职工以极大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投身于高等教育事业,以实际行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为加快高校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编辑/林影倩  审核/张学文)